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一、培养目标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的要求为: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 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如下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树立实事求是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 掌握岩土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必要的实验技能,具备必要的社会实践经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 毕业后可胜任土木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工作,以及土木工程的勘察评价、设计、规划、施工与管理工作。
4. 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运用于本专业。
5.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
土木工程专业设以下4个研究方向:
1. 岩土工程
主要研究内容:红土、黄土、软土、冻土等特殊土的工程特性及形成机理;人类多种工程活动,如固、液、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废弃导致的环境岩土工程问题;岩土工程原位测试技术及岩土工程物理探测的新方法;岩土工程勘察、评价与设计。
2. 工程灾害与防治
主要研究内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风险评价;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及工程设计;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与预警;矿井水害防治、核废料地下储藏、地下环境与灾害风险评价与防治。
3. 桥梁与隧道工程
主要研究内容:隧道与地下工程设计与施工,涉及各类隧道工程中的围岩稳定性、围岩破裂机制、支护衬砌设计、监测量测技术、施工超前预报等方面开展的理论及应用研究;隧道与地下工程监测与检测;道路与桥梁工程结构优化设计、施工技术开发;道路与桥梁工程功能性材料设计;桥梁结构施工监控检测与加固。
4. 结构工程
主要研究内容: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检测与加固技术;混凝土新材料和智能材料;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复杂环境与工程结构的相互影响。
三、学习年限
1. 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3年。
2. 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3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要求总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15学分,必修环节(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活动)5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详见表1。
硕士研究生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32学分(学位课不少于20学分),必修环节(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实践环节)5学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详见表2。
五、培养方式
导师负责制。
六、学位论文及必修环节基本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1. 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及报告是博士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掌握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需要检索和阅读大量的国内外文献。文献阅读量应在100篇以上,其中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文献不少60篇,至少1/2以上应为国外文献,综述全文应不少于5000字。于第三学期初将文献综述报告提交导师,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合格者获得 1个必修学分。
2. 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并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在此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的学期初提交给导师。第三学期结束前举行开题报告会。
报告人应就自己博士学位论文的立论论据、主要内容、研究方案、预期成果及创新点等,向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汇报。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本学科3-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开题报告经答辩、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未能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须在两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开题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10000字。开题报告的原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备查。
3. 中期考核
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第六学期初,学院统一组织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申请重新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其论文工作时间,推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4. 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开发能力,所获成果应在所研究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学位论文应符合《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实际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年。
5. 科研实践
博士研究生科研实践工作可以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导师研究课题,协助导师开展各种科研相关工作。博士研究生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以指导教师认可为准。对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
6. 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4个内容以上公开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在院级以上(含学院)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以证明材料为准。完成以上各环节,获得2个必修学分。
7. 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科研成果应达到学科博士毕业成果要求(详见附录)。
(二)硕士研究生
1. 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及报告是硕士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掌握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专业文献阅读是培养学生的情报意识与分析归纳的能力,逐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以增强其自学和独立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阅读土木工程领域的中文专业文献40篇以上、外文专业文献20篇以上,归纳写出综述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对文献阅读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允许开题。
2. 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四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所在系、所(中心)组织3名及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审查和评议。要求教师严格把关,对每一位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具体意见,开题报告经修改后再提交到学院;对未通过者要求重新开题,再次组织教师评审把关。开题报告的各种有关材料完善后,于一周内上交学院,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备查。开题报告通过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
3. 中期考核
在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的中期,通常为第五学期,学院统一组织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按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考核结果保存在硕士研究生所在的学院。
4. 学位论文
论文工作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试验/数值模拟等技术手段,对科学研究课题和较复杂工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方法科学,结果可信,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理论深度。学位论文应符合《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实际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
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全面掌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度,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论文工作计划进行及时和必要的调整。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须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不予受理学位论文答辩。
5. 实践环节(教学实践、专业实践)
为使硕士生对未来从事教学、科研及生产等工作有初步实践的体会,在课程结束后安排教学实践或专业实践,实践内容和具体要求根据本专业特点由各导师具体确定。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其创新素质和综合素质,并熟悉本研究方向涉及到的具体环境、设备仪器等情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时间不少于2周,也可安排在暑期进行。实践结束后应由学生本人写出总结报告,由学生所在系、所(中心)根据其表现给出评价,并能获得2个必修学分。
6. 科研工作要求
(1)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吉林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本专业相关内容的科技论文,以公开出版为准;
(2)在学期间须参加4个内容以上公开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以证明材料为准;
(3)至少参加1项科研课题或生产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
土木工程专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的要求为: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 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
土木工程专业设以下4个研究方向:
1. 岩土工程
主要研究内容:红土、黄土、软土、冻土等特殊土的工程特性及形成机理;人类多种工程活动,如固、液、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废弃导致的环境岩土工程问题;岩土工程原位测试技术及岩土工程物理探测的新方法;岩土工程勘察、评价与设计。
2. 工程灾害与防治
主要研究内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风险评价;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及工程设计;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与预警;矿井水害防治、核废料地下储藏、地下环境与灾害风险评价与防治。
3. 桥梁与隧道工程
主要研究内容:隧道与地下工程设计与施工,涉及各类隧道工程中的围岩稳定性、围岩破裂机制、支护衬砌设计、监测量测技术、施工超前预报等方面开展的理论及应用研究;隧道与地下工程监测与检测;道路与桥梁工程结构优化设计、施工技术开发;道路与桥梁工程功能性材料设计;桥梁结构施工监控检测与加固。
4. 结构工程
主要研究内容: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检测与加固技术;混凝土新材料和智能材料;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复杂环境与工程结构的相互影响。
主要研究内容: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检测与加固技术;混凝土新材料和智能材料;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复杂环境与工程结构的相互影响
三、学习年限
基础学制为5年。
研究生须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培养计划中应对连读生的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由研究生培养处和培养单位同时存档备案。培养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
第1~3学期:课程学习,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并修满学分。
课程学习结束后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Qualify Exam)。资格考试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合格者转为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将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第4学期:进行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
第5~9学期:围绕确定的研究题目开展科学研究,总结阶段研究成果,撰写论文。
第7学期进行中期检查;第9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并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
第10学期:修改并完善学位论文,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根据研究方向选定。
(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总学分不低于4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40学分,必修环节(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活动)5学分。必修课(学位课)不低于28学分。详见表3。
五、培养方式
导师负责制。
六、学位论文与必修环节基本要求
1. 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及报告是博士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掌握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需要检索和阅读大量的国内外文献,文献阅读量应在 100 篇以上,其中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文献不少 60 篇,至少 1/2 以上应为国外文献,综述全文应不少于 5000 字,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合格者获得 1个必修学分。
2. 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并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在此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的学期初提交给导师。第四学期结束前举行开题报告会。
报告人应就自己博士学位论文的立论论据、主要内容、研究方案、预期成果及创新点等,向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汇报。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本学科 3-5 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开题报告经答辩、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未能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须在2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将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开题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 10000 字。
开题报告的原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备查。
3. 中期考核
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第七学期末,学院要统一组织各系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申请重新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延长其论文工作时间,推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4. 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开发能力,所获成果应在所研究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学位论文应符合《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实际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年。
5. 科研实践
研究生科研实践工作可以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导师研究课题,协助导师开展各种科研相关工作。博士研究生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由学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以指导教师认可为准。合格者可获得2个必修学分。
6. 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6个内容以上公开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在院级以上(含学院)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以证明材料为准。完成以上各环节,获得2个必修学分。
7. 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科研成果应达到学院博士毕业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