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623号,下文简称《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制定并执行工作制度,规范评审程序,认真组织了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
现将初评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常荣剑
联系电话:88502590
办公地点:水工楼3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建设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