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院国家助学金评选规则及工作流程,在具备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的参评学生中,评选出初审合格的241名学生(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常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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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