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表彰在学习,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以及为校、院争得荣誉的学生,在我院树立学生典范,形成学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对建设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二、各年级名额分配
二年级3人、三年级3人、四年级4人
三、十佳大学生的具体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同时期获得一等奖学金资格)。
4.大胆进行科研尝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5.社会工作成绩突出,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四、评选程序
1.填写《建设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并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按评选条件进行初审,确定15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审会,候选人需准备ppt答辩,答辩时间为3分钟。
3.学院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出“建设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奖励办法
1.获奖者填写“建设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2.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奖学金。
六、请符合条件学生于11月28日11:3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建设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水工楼3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为“十佳大学生+年级+班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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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