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院共有28名博士研究生申请参加2021年上半年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目前学院已完成对上述人员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对同意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地点在学院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水工楼309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有两名同学科研成果尚未完全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标准,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待其成果刊出后再对其成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须在学院领取答辩表决票前本人持正式出版物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否则不允许其参加本次博士论文答辩,详见附表2。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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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