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及《关于2020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学院拟开展2020级土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
组长:戴振学
成员:郭威 陈宝义 陈慧娥 张文 戴文亭 朱珊 沈世伟 赵大军
邹琳琳 常荣剑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2.争议处置小组
组长:衣长涛
成员:闫国栋 代树林 博坤 吕优
争议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办,负责对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监督。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志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第一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在我院土木类所包含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兼顾学院现有实验室、教师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学生人数。
3.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三、分流计划
1.分流专业
土木类包括土木工程和地质工程两个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建筑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道桥工程四个专业方向,地质工程专业包括工程地质和勘察工程两个专业方向。
2.专业(方向)人数
实际参加本次专业分流人数共252人,各专业(方向)分流人数如下:
土木工程专业
(1)岩土工程:47人
(2)建筑工程:47人
(3)隧道与地下工程:25人
(4)道桥工程:25人
地质工程专业
(1)工程地质:54人
(2)勘察工程:54人
四、成绩排名及录取办法
1. 本学院学生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微积分BⅠ》成绩进行排名,《微积分BⅠ》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英语BⅠ》成绩进行排名;《大学英语BⅠ》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计算机》成绩进行排名。
2.转专业学生按原专业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
3.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排名,参照学生所报志愿次序,按专业分流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录取人选。
五、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2021年5月15日16:00前,学院将年度《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年度《专业分流计划》上报教务处,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2021年6月7日前,学院召开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说明会,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3.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原则上学生专业分流后,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六、其他
1.受疫情影响,2019级降级到2020级的学生,尊重学生意愿是否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如果参加分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业分流。
2.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建设工程学院2020级本科专业分流工作;
3.其它未尽事宜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