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素质类项目加分及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和《建设工程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推免生素质类项目加分及综合排名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素质类项目加分
1.学生自愿提交本人相关素质类项目成果材料,各类素质类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日下午4点,材料收取地点:水工楼310办公室。
2.学院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素质类项目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体育竞赛体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综合排名。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二、 推免综合排名要求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学业成绩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排名。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体育、新生研讨课不计入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2.全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其中:常规推荐的普通班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3.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教学办公室邹老师,联系电话:88502152。
附件
港奥宝典免费材料查询本科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
类别 |
加分项目 |
加分对象 |
加分标准(GPA) |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
一、科研成果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
负责人 |
0.12 |
1. 教务处公布的优秀结题项目和团队成员的校内通知(将本人相关信息截图打印) 2. 结题证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
第二名 |
0.08 |
学术论文 (本专业领域) |
均为论文发表当年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EI数据库和 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
一区,第一作者 |
0.4 |
1. 论文原件(印刷版或电子版) 2. 论文检索报告(纸质版) |
二区,第一作者 |
0.3 |
三区,第一作者 |
0.2 |
四区/EI,第一作者 |
0.15 |
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
0.1 |
发明专利 (本专业领域) |
专利权人为吉林大学 |
第一发明人 |
0.15 |
1.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
二、竞赛获奖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主力队员 (限前六名) |
0.4 |
1.教务处公布的获奖项目和团队成员的校内通知(将本人相关信息截图打印) 2.获奖证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3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2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0.3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2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1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0.2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1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05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体育竞赛体系(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学生)(最高1.0GPA) |
中国大学生体协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
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 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艺术竞赛体系(最高0.4GPA) |
代表学生参加经认证的 国家或省级专业类大赛 |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
三、入伍服兵役 |
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 |
退役复学 |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
优秀义务兵 |
三等功以上 |
四、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
五、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