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在线教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2〕8号)文件精神(附件1、2),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线上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在线教学工作,加强在线教学管理,提升在线教学质量,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在线教学督导,自即日起,学院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检查工作。
一、工作内容
1.学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教学委员会成员、督导专家、各系(教研室)主任重点对课程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各系(教研室)开展在线教学课程信息自查,确保课程信息长期有效、准确、固定,在线课堂可进入。
二、其他事项
1.4月1日起,课程数据上报省教育厅,课程信息原则上不得变更。学校将对课程信息仍不准确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任课教师务必保证在线教学信息准确。
2.课程信息应使用会议号、邀请码、群名称等文本格式信息,原则上不再使用二维码;微信群、QQ群应设置为可被搜索。
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字〔2020〕7号)中“直播时长要求不低于原课堂时间的1/2”的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时起不再适用。任课教师务必遵守线上教学纪律,每堂课(含直播)的线上教学时长须与课堂时间等长。
附件:
1.《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在线教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2〕8号)
3.《吉林省普通本科院校在线教学质量督导评价表》
建设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