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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学院2021级土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5-30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及《关于2021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学院拟开展2021级土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

组长:郭威

成员:陈宝义 赵大军 张文 陈慧娥 朱珊 戴文亭 沈世伟 博坤

邹琳琳 常荣剑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2.争议处置小组

组长:衣长涛

成员:闫国栋 代树林 吕优

争议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办,负责对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监督。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志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第一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在我院土木类所包含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兼顾学院现有实验室、教师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确定各专业(方向)学生人数。

3.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三、分流计划

1.分流专业

土木类包括土木工程和地质工程两个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建筑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道桥工程四个专业方向,地质工程专业包括工程地质和勘察工程两个专业方向。

2.专业(方向)人数

学校转专业相关程序完成后,另行公布各专业(方向)的分流人数。

四、成绩排名及录取办法

1.本学院学生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微积分B》成绩进行排名,《微积分B》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英语B》成绩进行排名;《大学英语B》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计算机》成绩进行排名。

2.转专业学生按原专业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

3.学院预先在网站上公布成绩排名,通过腾讯会议现场分流,按成绩排名顺序,学生依次申报专业志愿,按专业分流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录取人选。

五、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202261日前,学院将年度《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2.202279日前,学院召开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说明会。

3.202279日后,学校转专业相关程序完成后,学院将年度《专业分流计划》在学院网站公布。

4.学校转专业相关程序完成后一周内,开展腾讯会议现场分流,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原则上学生专业分流后,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六、其他

1.受疫情影响,2020级降级到2021级的学生,尊重学生意愿是否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如果参加分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业分流。

2.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建设工程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分流工作;

3.其它未尽事宜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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