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考生刘东瑞同学自愿放弃2023年3月3日已获得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录取资格,经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该生放弃的拟录取资格可以继续作为2023年土木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使用,将在参加了本次土木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顺位递补1名考生录取。
报考土木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未录取考生中,总成绩顺位排名第一位的刘雯月同学本人同意获得吉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资格。鉴于此情况,建设工程学院拟录取刘雯月同学攻读土木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特此公示,公示期三天(6月1日至6月3日)。
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提出质疑时,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提出申诉,申诉和咨询电话:王老师、汤老师。
办公地点:朝阳校区水工楼309室。
联系电话:0431-88502353
建设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