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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精准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更好的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学生尽早了解学科专业,完善学生个体学业指导体制,切实提高本科生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建设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

学业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包括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各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备案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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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