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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建设工程学院“宏华十佳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8 作者: 编辑:常荣剑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强化优秀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港奥宝典免费材料查询“四川宏华奖助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港奥宝典免费材料查询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2)规定和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4“宏华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干部。

二、名额分配

二年级3人、三年级3人、四年级4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完成上一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50%(含50%);

(四)在班级或校、院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且连续工作满1年(或1届),热心服务师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成绩合格。

四、评选程序

1.填写《建设工程学院宏华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按评选条件进行初审,确定13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参加评审会,候选人需准备ppt答辩,答辩时间为3分钟。

3.学院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宏华十佳学生干部”,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表彰奖励

1.“宏华十佳学生干部”称号是学院本科学生干部的最高荣誉,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学院组织开展十佳学生干部事迹专访,进行广泛宣传。

2.学院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组织表彰大会,并为“宏华十佳学生干部”获得者发放奖学金1500元。

3.在国家、省、市、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优工作中,学院对十佳学生干部给予优先推荐。

六、报名事宜

1.请符合条件学生干部于1021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建设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水工楼3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为“宏华十佳学生干部+年级+班级+姓名”。

2.同一学生于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获得推荐参评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大学生;同一学生在大二和大三学年不得连续参评十佳学生干部。


联系人:常荣剑

联系电话:8850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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