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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网站管理员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中国政府友谊奖是为表彰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外交流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国务院委托科技部设立。现将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曾获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材料

(一)请根据《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包括申报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信息。

(二)申报材料需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对华合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不超过600字。所有外文信息均翻译为中文。

(三)除准备《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突出贡献和个人事迹等,届时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系统。

(四)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同提交。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30日16:00前将《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田间

电话:0431-85166565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