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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3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网站管理员 点击:

为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集中展示全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学院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和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发和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决定对近年来在学院党的建设及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进行表彰。

一、评选表彰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港奥宝典免费材料查询党委且有一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一线倾斜。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院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干部。主要包括:学院各级党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学生可放宽至一年。

3.先进基层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辖各党支部。

4.上述评选表彰范围中要求的各项时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二、参评资格和条件

(一)参评资格

参与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及2018和2019两个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学生党员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民主评议党员的除外)。同时,参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的,其2018和2019两个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还至少应有一次为“优秀”等次;参与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还要考虑其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

2017年12月以来,受到组织处理、诫勉、党政纪处分的个人不得参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过重大问题,违法违纪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支部不得参与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表彰。

(二)参评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践行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党员标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扶贫、援疆和急难险重等工作中冲锋在前,在推进学校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的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践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党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推进学校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实践中事迹突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支部:有效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保证监督作用有效发挥。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做到“七个有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及学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院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双一流”建设、服务师生和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突出发挥加强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关心关爱师生、推进国际化战略、提高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拥护。

三、评选方式及限额

1.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按分配到的名额自行组织评选推荐,报学院党委集中审批。优秀共产党员按各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比例分配,最终评选不超过15名。分配名额以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党内统计数据为基数计算,小数位部分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整。其中机关及水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教工党支部可推荐教工党员3人,勘察工程系教工党支部可推荐教工党员3人,石油工程系教工党支部可推荐教工党员1人,土木工程教工党支部可推荐教工党员4人,本科学生党支部可推荐教工党员1人及学生党员1人,硕士学生党支部可推荐学生党员1人,博士学生党支部可推荐学生党员1人。

2.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学院党委再行筛选。每个支部可推荐党务工作者1名,学院最终评选不超过5名。

3.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荐,支部需向学院党委提交一份事迹材料,由学院党委组织评选,最终评选不超过2个。

四、评选表彰步骤

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限额,组织全体党员,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主要工作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11月20日前)。学院党委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的形式,对评选推荐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党支部推荐评选(11月30日前)。各党支部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推荐,各党支部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进行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学院党委评选、审批。需形成报送的相关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

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党支部事迹材料每个2000字左右)。

(三)学院党委审查和评选(12月7日前)。学院党委办公室对各支部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的支部和个人提交学院党委会议进行评选。审查合格的优秀共产党员直接列为学院党委拟表彰对象,审查合格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党支部由学院党委按规定限额进行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

(四)院内公示及党委审批(12月14日前)。评审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对全体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院党委会审批并作出表彰决定。

(五)召开表彰大会(时间待定)。学院党委组织召开表彰大会,集中表彰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品,对先进基层党支部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选程序。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严守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组织纪律,组织广大党员,层层推荐、择优遴选,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广泛接受师生监督,评选结果要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

2.要区分项目类型,完善推荐材料。各支部要认真研究评选表彰工作有关通知,准确把握好推荐人员类别、区分好表彰项目类型。要对表彰对象事迹材料进行指导把关,事迹材料要分门别类、突出主题,主要内容要与表彰对象的类别层次相吻合。学院党委对推荐材料统一进行存档。

3.要坚持选学结合,形成示范效应。各支部要把做好评选表彰工作与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加强动员,在全院广大党员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推进“双一流”建设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

联系人:吕优

电 话:1894368021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建设工程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18日